推进妇女创业就业 共促社会和谐发展
——在全省巾帼创业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2009年5月26日)
翟黎明
尊敬的郭省长,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召开全省巾帼创业行动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体会议和全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就业工作部署,总结交流全省妇联系统妇女创业就业工作,部署推进巾帼创业行动,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女企业家队伍作用,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省委副书记刘伟同志听取了筹备工作的汇报,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郭兆信副省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妇女和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刘书记批示和郭省长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同志出席会议,对这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这次会议上,济南、青岛、临沂、德州4个市妇联作了典型发言,13个市作了书面交流;成立了“大姐”服务机构联席会;命名了巾帼创业基地;组建了巾帼创业导师团;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下午,还将召开女企业家代表大会和“大姐”服务机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发挥女企业家协会作用、加强全省“大姐”机构合作,共同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这次会议必将对全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作为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多渠道多形式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帮助50万妇女就业再就业、2.1万妇女创业、70万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各级妇联合力打造“大姐”品牌,全省县以上建“大姐”服务机构、实体133个。坚持品牌化建设、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推动服务机构向教育培训、信息咨询、就业安置、创业指导、权益维护多功能发展,成为妇联系统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和具有广泛影响的特色品牌。济南、青岛的“大姐”机构均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和服务名牌。各级妇联依托“大姐”服务机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贴近妇女需求,加强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开展小额信贷,征集推介创业项目和就业岗位,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全省举办创业就业培训班5000多期,培训妇女50余万人次,为6.7万妇女发放小额贷款21.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创业就业。各级妇联广泛开展“妇女创业宣传月”、“巾帼创业大讲堂”、“创业女性事迹进高校”等活动,评选表彰杰出创业女性,举办女性创业成果展,宣传创业事迹,弘扬创业精神,在广大妇女中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妇女投身创业实践。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协调力度,与劳动、科技、金融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展活动,平台共建、优势互补,形成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强大合力。广大女企业家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创业扶持,在吸纳妇女就业、带动妇女创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当代女企业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顾全大局、奉献社会的时代风貌。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妇联系统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体会议和全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创业就业决策部署,以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为目标,以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四项扶持为重点,大力实施巾帼创业行动,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力争用五年时间,培训10万妇女,培养1万巾帼创业带头人,帮助5万妇女自主创业,带动50万妇女就业。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充分认识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意义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就业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迫切解决的民生问题,也是妇女面临的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各级妇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党政所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是当前全省工作大局。就业是民生之本。我省是人口大省,就业矛盾突出,特别是当前形势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已经成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人心稳定的重大问题。妇女占人口半数,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事关妇女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妇女所需。就业是妇女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实现自身价值、提高社会地位的首要途径和根本条件。就业水平是妇女发展的重要尺度。近年来,妇女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就业层次不断提高,劳动就业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在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中实现了自身发展与进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失业人员中女性增多,女性创业难度大,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就业困难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的重要因素。推动妇女广泛、平等、充分就业,是广大妇女的强烈愿望,是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为党政分忧、为妇女解难的光荣使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团组织在促进创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姜异康书记在全省群团工作会议上,要求群团组织要在保民生促稳定中发挥独特作用,把创业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对妇联组织做好这项工作寄予厚望,交任务、提要求,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创业,积极扩大就业,为妇联参与创业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等机构吸纳妇联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多年来,各级妇联在发展“大姐”服务机构、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妇联组织义不容辞、大有可为。各级妇联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把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作为服务大局、履行职能、推动工作创新的着力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在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中争取更大作为。
二、创新载体,夯实基础,进一步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有效的服务载体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保障。各级妇联要把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服务机构、创业基地、指导队伍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搭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平台。
合力打造“大姐”品牌。各级创办的“大姐”服务机构,是妇联服务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在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创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抓住当前加快服务业发展、加大创业就业扶持的重要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步伐。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领域,加强规范管理,推行标准化服务,以品牌树形象、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促发展,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目前尚未建立服务机构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自办、联办或依托女能人办等形式适时建立。要加强合作,发挥全省“大姐”服务机构联席会作用,开展工作研讨、培训交流、评选表彰等活动,探索建立“大姐”机构信息交流网络平台,资源共享,合力推进,做大做强山东“大姐”品牌,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中发挥作用。
大力培植创业基地。巾帼创业基地是妇联组织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等建立,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技能培训、岗位见习、创业示范等服务的有效载体。各级要把发展创业基地作为创新服务载体、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争取支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发展创业培训、见习、示范基地。要充分利用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见习等活动。对工作开展好、作用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政策上优先扶持,推动创业基地更好发展,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更多支持。
发展壮大导师队伍。广泛联系社会各界,聘请富有创业经验知识、乐于奉献的优秀企业家、企业高管和有关专家担任创业导师,汇聚各方人才,为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组织创业导师与创业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增强帮扶实效。搭建导师与高校对接平台,组织创业导师进高校,举办“巾帼创业大讲堂”,开展宣讲活动,传授创业经验,为女大学生走向社会、实现创业就业提供帮助。开展杰出创业女性事迹进高校、进社区、进村镇活动,引导妇女转变择业观念,增强创业信心。广大女企业家是创业导师队伍的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结合实际进行帮扶,带动更多的妇女成为成功的创业者。
三、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大力扶持妇女创业就业
妇女创业就业面临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立足实际,着眼妇女需求,以城镇失业、进城务工妇女及女大学生为重点,强化服务,加大扶持,推动妇女创业发展。
加大技能扶持。教育培训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基础性工作。针对妇女特点和市场需求,开展多层次、多门类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要拓展渠道,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等政府培训计划,提高参训比例;用好政府培训政策,积极承接培训项目;依托“大姐”服务机构、妇女培训学校等阵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规模。要丰富培训内容,对有创业愿望、能力的妇女开展“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对成功创业妇女进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对城镇失业、进城务工、农村失地等妇女群体,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创新培训形式,坚持储备式与订单式培训相结合、课堂授课与基地见习实践相结合、群体性培训与导师结对指导相结合,提高创业就业成功率。
加大岗位扶持。提供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关键环节。要加强与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合作联动,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春风送岗位”、“妇女就业促进月”等活动,举办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岗位推介洽谈会,开辟女性劳务市场,为妇女就业牵线搭桥。积极争取政府公益岗位,帮助安置就业困难妇女。要充分发挥“大姐”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开发以家政服务为重点的社区服务岗位,帮助下岗失业、进城务工妇女,特别是大龄妇女实现就业。加强劳务输出、输入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劳务合作,加快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劳动职业介绍中心等就业服务机构,利用妇联各种宣传阵地,建立妇女用工信息发布平台,为求职妇女提供更多的岗位信息。广大女企业家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尽量做到不减员、少裁员,开辟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妇女就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加大项目扶持。开发适合妇女发展的项目,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条件。要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开展项目洽谈活动,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介。省妇联拟在山东妇女网开辟巾帼创业行动专题网页,发布信息,推介项目,搭建网上信息交流平台。要发挥女企业家、龙头企业、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等作用,开发适合妇女的创业就业项目。结合农村妇女特点,围绕当地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组织妇女参与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养殖、加工、手工编织、特色旅游等项目,帮助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农村妇女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加大资金扶持。资金是制约妇女创业发展的瓶颈。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府、金融信贷部门支持和社会捐助,加大资金扶持。要争取政策、用好政策。目前,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就业。省财政今年拨付200万元,支持妇联对创业妇女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各地要积极争取资金、推荐项目,扩大妇女受益面。近期,省劳动厅牵头,联合妇联等部门启动了“扶持百家企业、稳定万个就业岗位”活动,对带动作用发挥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急需资金扶持的项目和中小企业,实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各级妇联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相关企业、项目的考察、推荐、申报工作。继续与农信社联合开展“信贷助推百万妇女创业行动”,将贷款对象由农村妇女向女大学生、城镇失业妇女等扩展,努力扩大贷款规模。要争取企业和各界爱心人士支持,通过无息、贴息、担保贷款和风险投资等方式,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扶持。这里强调一点,对于专项资金要严格管理,在资金发放、项目审核、信用评价等环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正确使用,发挥更大效益。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我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
要强化组织协调。妇女创业就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建立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协调机构,为妇联开展创业就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就业联席会、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等成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纳入政府总体规划,争取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协作,借势借力,齐抓共管,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更多的政策、资金、智力支持。要积极整合妇联系统的资源,坚持上下联动、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要强化目标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是确保妇女创业就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各级妇联要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进巾帼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这次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意见,把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有步骤、分阶段地稳步组织实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室具体抓。加强督导检查,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成效,纳入全面工作和单项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在贷款担保、贴息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充分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
要强化权益维护。依法维护好妇女劳动就业权益,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宣传咨询活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妇女宣传创业就业政策,帮助妇女平等享有各种优惠政策。要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妇女学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围绕妇女创业就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查处侵害妇女劳动就业权益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同志们,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