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
同志们:
最近,省九届七次全委会和全省群团工作会议,对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天,省妇联召开全省巾帼创业行动推进会,是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行动快、措施实,充分体现了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感和关注民生、服务妇女的高度自觉性。刚才,翟黎明主席就深入推进巾帼创业行动、进一步做好妇联系统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我省创业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妇女实际,我都同意。
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坚持把就业创业作为推动妇女发展的根本性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广泛开展创业服务、就业援助活动,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环境,全省形成了服务机构、创业基地、指导队伍三位一体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打造了联动城乡的“大姐”服务品牌,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做了大量实实在在、卓有成效的工作。几年来,共帮助50余万妇女就业再就业、21万妇女实现创业、70万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各级妇联创办的“大姐”服务机构,在全省乃至全国家政服务业都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妇联品牌。这是群众团体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成功范例,也是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广大女企业家以创业为乐、以奉献为荣,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职责,在带动妇女创业、吸纳妇女就业中发挥了表率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和广大女企业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时期。就业是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稳定之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就业是基础、是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保持我省城乡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创业就业工作。2008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4.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9.9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五年实现城乡就业双过百万,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继续发展,全球经济增长减速与国内周期性结构调整相叠加,对就业的影响不断加深,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我省情况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一方面,需就业人口总量较大。全省城镇需就业劳动力总量约190万人,为历年最高。年内预计能够实现新增就业90万人,尚有100万就业缺口。同时,还有8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向二、三产业转移。另一方面,企业用工需求下滑较快。特别是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相关行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重,部分企业就业不稳定,部分农民工在城镇失业或回流返乡。据省统计局对全省17市企业用工情况快速调查显示,2009年企业计划增加用工数量较2008年减少68.6%。在当前形势下,如何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已成为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稳定人心的重大问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创业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形势、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促进创业、稳定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广大妇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创业就业是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保障妇女充分享有就业权,事关广大妇女生存发展的长远利益,既是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两性和谐发展、实现男女平等的迫切要求。省妇联实施“巾帼创业行动”,抓住了当前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群众期盼的热点,是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为党政分忧、为妇女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希望全省各级妇联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创业就业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更好地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全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二、全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配合政府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既是党委政府交给妇联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妇联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已经多年,有了很好的工作机制,打造了有影响的工作品牌,形成了比较强大的工作合力。在这个基础上,各级妇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竭诚服务妇女创业就业需求,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一)立足经济发展全局,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近年来,我省坚持将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与促进创业就业紧密结合,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特色经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创业,促进了就业结构的改善。各级政府坚持政府促进、市场引导、社会支持、自主创业原则,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优先鼓励发展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不断扩大创业就业领域。妇联组织要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了解掌握政策,把握重点领域,善于运用政府鼓励创业、扩大就业的政策和有利条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和扶持妇女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领域创业发展。
(二)坚持突出创业,带动妇女就业。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相关意见,就加快构建组织领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扶持全民创业。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重点扶持和培育30个创业型城市,重点扶持和培植一批创业型企业和成功创业者,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省妇联实施“巾帼创业行动”,提出了五年内培养扶持1万名巾帼创业之星和巾帼创业带头人,帮助5万名妇女实现自主创业,带动50万妇女就业的工作目标。各级妇联要切实强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工作平台,积极营造妇女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妇女走自主创业的发展之路,带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
(三)关注重点群体,统筹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当前,群体性就业问题的叠加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叠加在一起。从我省来看,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问题尤为突出。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促进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创业就业为重点,落实好相关政策,做好创业就业指导、见习及援助工作,鼓励引导她们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同时,要特别关注城镇“零就业家庭”、贫困妇女创业就业,统筹推进城乡和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和谐发展。
(四)强化创业就业服务,完善保障体系。各级妇联组织要立足自身工作基础和优势载体,进一步发展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在助推妇女创业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健全创业就业服务组织,促进“大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发挥巾帼创业导师团作用,打造妇联特色的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妇女创业培训、示范、见习基地,更好地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完善创业就业服务内容,根据妇女需求,开展技能培训、项目推介、岗位开发、信息发布、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权益维护等“一条龙”服务,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指导和服务。当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对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扩大妇女参与,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女大学生、失业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开展创业援助。
(五)女企业家要在促进创业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广大女企业家是自主创业的代表,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中具有独特优势。希望广大女企业家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发展锐气,不断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要把企业发展与促进地区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创业与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结合起来,积极帮扶妇女创业,努力吸纳更多的城乡妇女就业,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妇女群众解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各级女企业家协会是女企业家自己的组织,在团结、服务、凝聚、影响女企业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坚持服务全省经济建设、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服务女企业家成长进步,切实把广大女企业家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来。
三、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强大合力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女性在创业就业中受到的冲击和压力尤为突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必须将帮助和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给予高度关注。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各级政府要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全省创业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和政府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要树立社会性别意识,在研究制定创业就业政策时,对妇女给予更多关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因性别歧视导致就业机会不均等的社会现象,依法维护妇女在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权益。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听取妇女创业就业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加强社会统筹。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政策,通力协作,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各级妇联要加大协调力度,与劳动、人事、农业、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出台政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展活动,主动争取、挖掘、利用、共享各种社会资源,使一切有利于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场所、培训、资金等各方面资源都能向妇女开放,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形成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强大合力。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形势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就业政策宣讲活动,扩大社会知晓面,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创业意识,增强创业信心。加强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的宣传,大力推介妇女创业就业项目,推动形成“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典型宣传,选树一批女大学生创业、返乡创业、下岗创业、就业再就业等妇女创业就业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她们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激励妇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投身创业就业实践。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推广有关方面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总结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现更大发展。
同志们,今年创业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