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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人口字〔2013〕57号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关于 下发 《济南市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服务手册 服务手册 服务手册 服务手册 >发放
和<生育证 生育证 生育证 >审批 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 的通知 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济南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和<生育证>审批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首接负责制
夫妻双方户籍地、现居住地以及纳入计生管理的女方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同等承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责任,群众首次到哪个单位申领,就由该单位负责到底。流动人口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进行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办证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范》不再另行规定。
二、切实明确并认真落实办理《生育证》的受理单位责任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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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申请办理《生育证》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女方户籍地、女方单位属地、男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分别作为对应的办理《生育证》的受理单位。作为受理单位的乡(镇、街道)计生办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三、严格执行《工作规范》
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单位)人口计生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工作规范》,不得自行增加条件提高门槛,不得突破办理时限。凡不按《工作规范》办理、审批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责任。
四、实施时间。本《工作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市和各县(市)区原来制定的规定与《工作规范》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工作规范》执行。
2013年12月3日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2013201320132013年 12 月 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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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简化程序、规范流程、方便群众、务实高效的原则,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范。
一、政策依据
(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在生育前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
(二)《生育证》审批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二、所需材料
(一)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所需材料为“4+X”。“4”即: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两张二寸近期合照。“X”即:1. 已纳入WIS(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的不再另加“X”,也就是无需提交其它材料;2.未纳入WIS管理且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能证明其婚育情况的,需提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加盖公章的《婚育状况证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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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一份;3.未纳入WIS管理且因长期在外流动等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无法证明其婚育情况的,需提交夫妻双方签字并按手印的《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二)申办《生育证》所需材料为“5+X”。“5”即: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四张二寸近期合照、三份《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表》(内含双方生育证明,见附件3)。“X”即: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二孩特殊情形的《申请生育二孩的其他证明材料》(见附件4)。
三、办证程序
(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程序。
1、确定受理单位。当事人可以任选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纳入计生管理的女方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作为受理单位。
2、提报所需材料。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向受理乡(镇、街道)计生办提报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所需的材料。其中《婚育状况证明》需加盖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的公章,《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书>》需夫妻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3、审核发证。受理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对当事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结;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时人,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即时办结。办理完毕后将办证情况及时通报管理地;当事人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给予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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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证按照省规定的网上办证程序执行。
(二)《生育证》申办程序。
1、确定受理单位。办理《生育证》原则上由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女方有工作单位且纳入单位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由女方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长期在男方户籍地居住并由男方户籍地实施计划生育管理且男方户籍地在济南市辖区内的,直接由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不再需要女方户籍地出具委托函;男方户籍地在济南市辖区以外,需要委托外地办理《生育证》的,按对方要求出具委托函并加盖公章。
2、开具基础证明。①当事人按照要求填写一式三份的《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表》,并在对应位置加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的公章,证明当事人的生育情况。②当事人根据自身实际,按要求到对应单位开具《申请生育二孩的其他证明材料》。
3、提报所需材料。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向受理乡(镇、街道)计生办提报申办《生育证》所需的材料,受理乡(镇、街道)计生办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初审完毕,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在《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表》上签字,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与审核过的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当事人不符合申办条件的,给予书面说明。
4、审批发证。县(市)区人口计生委接到乡(镇、街道)计生办上报的《生育证》审核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生育证》,并将审批盖章的《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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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一份,返还乡(镇、街道)计生办一份,返还村(居)一份;不符合条件者出具《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附件5)。
附件1:婚育状况证明
附件2: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书
附件3: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表
附件4:申请生育二孩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5: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附件6:济南市申请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附件7: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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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婚育状况证明
、 夫妇依法登记结婚,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姓 名
出生
日期
身份证
号码
婚姻
状况
结婚
日期
(夫妻合照)
女方
男方
现居
住地
居住
性质
电话
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男方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婚姻状况为:初婚或再婚;2、居住性质为:常住、租住或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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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书
依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现申请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如下:
项 目
女 方
男 方
姓 名
出生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__日
身份证件号
婚姻状况
初婚□ 再婚□
初婚□ 再婚□
结婚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生育(收养)子女情况
我们夫妻上述各项信息均属实,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一孩条件,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手印:女方_______________男方______________
(夫妻合照)
受理机关:____ 县(市、区) _ 乡(镇、街道)计生办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
受理编号:( )年 号
发证日期 ____ __
手册编号: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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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表
夫妇姓名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或单位
(夫妻合照)
男
女
户口性质
民族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男
女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男方子女姓名
性别
户口性质
子女判随情况
女方子女姓名
申请理由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项规定 ,我们夫妇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特提出生育申请。
需声明的特殊情况:
申请人:男方签名手印
女方签名手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女方属地管理的单位或
户籍地村(居)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男方单位或
户籍地村(居)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人口计生委
审批意见
生育证号码:
经办人签字: 单位: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机关存档,一份返乡(镇、街道)存档,一份返村(居)存档。2.婚姻状况填初婚或再婚。3.子女判随情况由再婚有子女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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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申请生育二孩的其他证明材料
1.再婚者:需提交历次婚姻的相关情况。离异者,提交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含复印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含复印件);前配偶死亡的,须提交销户证明或死亡证明。
2.依据独生子女条款申请办理生育证,父母婚姻关系未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父母户口本;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从未申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父母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出具的父母婚育状况证明(格式见附4-1)。
3.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的提交有家庭其他成员(含所有姐妹)签名的赡养协议及村(居)证明。
4.收养子女的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及复印件。
5.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须提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去劳动能力证明或六级以上残疾证明和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非遗传性残疾证明。
6、母女均为农村居民的,须由户籍所在村(居)出具可界定为农村居民的证明(格式见附4-2)。
7.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须提交《烈士证》或六级以上残疾证明。
8.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仍从事该项工作的,由工作单位提供证明。
9.兄弟两人及以上只有一人有生育条件的,须由村(居)出具其他兄弟无生育条件及未收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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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1
依独生子女条款申请生育二孩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
父母
情况
姓名
出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户籍地
婚姻
状况
结婚
日期
父亲
母亲
父母生育状况声明
我只有 这一个孩子,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手印:
我只有 这一个孩子,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手印:
父母婚育状况证明
父亲单位或村(居)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母亲单位或村(居)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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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2
证 明
兹有我村村民 ,身份证号: ,已在我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其女儿 ,身份证号: ,母女二人均享受村民待遇,特此证明。
村(公 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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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申不字[ ] 号
、 夫妇: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二孩生育条件。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的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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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济南市申请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受理单位。从受理单位领取或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网站下载《婚育状况证明》,分别到男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和女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盖章;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无法证明婚育情况的,出具《承诺书》;已纳入WIS管理的无需《婚育状况证明》和《承诺书》。
将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所需的“4+X”材料上报受理乡(镇、街道)计生办。
乡(镇、街办)计生办审验材料是否齐全。
一次书面告知
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未纳入管理的,通报管理方及时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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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济南市申请生育二孩审批流程
从村(居)、乡(镇、街办)就近领取或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网站下载二孩《审批表》,其中:由女方户籍地或单位属地受理的先加盖男方单位或村(居)公章,再送回受理地盖章提报;由男方户籍地受理的直接在当地盖章提报。同时,准备《申请生育二孩的其他证明材料》。
将申办《生育证》所需的“5+X”项申报材料上报受理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受理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是否合格。
一次书面告知
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核是否符合生育二孩条件。
经办人员在二孩《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计生办公章,与审核过的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批。
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发放生育证。审批盖章的二孩《审批表》留存一份存档,返还乡(镇、街道)计生办和村(居)各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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